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正文

【热闻】遂宁将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全景遂宁    时间:2023-07-05 22:08:51

X 关闭

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切实推进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规范已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行为,保护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汽车消费和报废机动车循环再生利用,按照《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遂宁将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资料图)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从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主体或其他主体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情形展开,具体为:

■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主体或其他主体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被注销资质后继续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回收拆解企业未在资质认定场地拆解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或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未按照规定对已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

■回收拆解企业电子监控系统未实现生产经营全覆盖,录像保存时间不足1年;

■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未在公安机关监督下解体;

■回收拆解企业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

■回收拆解企业未如实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录入相应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动力蓄电池有关信息、照片,未按要求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

■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交易拼装的机动车和报废机动车非法整车交易;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和利用“五大总成”和配件拼装机动车;

■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

■回收拆解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其他情形。

本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接受群众举报,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825-2320626。

(全媒体记者 罗惟君)

X 关闭

推荐内容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南非洁具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